本报讯 8月31日上午,萧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——死人替自己打官司。 据了解,2003年10月29日,周国贤无证驾驶摩托车与金洪祥驾驶的大货车相撞,造成周国贤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,交警部门认定:周国贤负主要责任,金洪祥负次要责任。周国贤的父亲及妻儿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,要求金洪祥赔偿各项损失108053元。庭审时,被告金洪祥的代理人对原告周父的身份提出异议,关于周父是死是活双方争执不下。在法官的一再追问下,周妻终于承认周父在周国贤事故发生后死亡,而他们之所以要隐瞒这一事实,是为了能多索赔一些被抚养人生活费。对原告方妨碍诉讼的行为,法官当庭进行了训诫;并依法作出裁定,驳回了周父的起诉。(萧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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